(河北省)关于印发《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》的通知
- 发布时间:2017-07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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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:
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安全生产要求,提高施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,我厅编制了《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,是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施工监督管理情况,建立安全风险和危大工程监控台账、强化施工企业安全风险监管和督导检查。
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主体责任,加强自身“双控"体系建设,完善防控管理制度,建立工程项目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台账,明确防控技术措施。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标准,明确企业各部门、各岗位、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。建立全员参与、全岗位覆盖、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机制,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、事故隐患自查自治、发现问题自改自报常态化。
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部要落实安全生产标准规范,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风险清单。按照重大风险、较大风险、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,建立风险分级台账。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,明确管控责任。实施风险警示,公布主要风险点、风险类别、风险等级、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,让作业人员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、应急对策。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标准,建立隐患排查台账,实施全过程衔接和闭环管理的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控制安全风险和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。
附件: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
附件:
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