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河北省)石家庄编制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
- 发布时间:2017-07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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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近日随河北省人大大气污染防治“一法一条例"执法检查组在石家庄市采访时了解到,石家庄市已委托清华大学、南开大学联合编制《石家庄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》。
大气污染防治“一法一条例"分别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。按照“一法一条例"要求,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需编制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,按照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要求,未达标城市还需制订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。
据了解,《石家庄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》年限至2030年,目前正在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,下一步将逐步开展区域传输与空间敏感性分析等各项工作,预计年底可出台。
在编制整体达标规划的同时,石家庄市今年还结合本地实际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难点,同步编制或修订了《矿山关闭复绿、砂场生态恢复和西部太行山生态绿化三年规划》《散煤压减替代规划》《产业园区发展与调整规划》等6个专项规划。